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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OTGA 攜帶型攝影光棚(LED-T74)















在資訊海量的時代FOTGA 攜帶型攝影光棚(LED-T74)是現在的科技趨勢!


FOTGA 攜帶型攝影光棚(LED-T74)在效能與穩定性達到一定的階段之後,


勝負的關鍵除了更細緻的性能調教與提升之外,


售後服務與保固以及產品的延伸使用就成為關鍵,


換句話說就是看誰比較貼心,


FOTGA 攜帶型攝影光棚(LED-T74)在這方面就具有優勢。




















商品網址:















































商品訊息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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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訊息描述:











FOTGA 攜帶型攝影光棚(LED-T74)



本LED燈攝影光棚.內裝標準色溫5500K的LED燈板,採用頂燈雙燈板佈光,

燈板使用磁鐵吸附固定.可輕鬆調整位置,內部六面反光材質,

光源穩定均勻效果好

,LED燈板外面可再罩上一個白色柔光罩布.可柔化光質.降低反光.

使用超簡單.因為使用5500度K標準色溫的LED燈泡所以不用調白平衡!

打開電源.舖上背景紙.背景部略呈L形狀.把產品放在背景紙上,相

機打開電源直接拍.不用做白平衡設定,也無需白平橫片,也不用開相

機的閃光燈

使用單眼相機.微單眼.類單眼相機一般建議:

1.不開相機的閃光燈2.ISO感光度設定為800,3.M手動模式4.快門1/125秒

5.光圈用F8,先拍一張看效果,若太亮則將光圈縮小,若太暗則將ISO提高

或放大光圈

使用傻瓜數位相機.小型相機一般建議:

1.關閉相機的閃光燈2.ISO感光度設定自動3.拍照模式也是自動,先拍一

張看效果若太亮則將EV值減1到3.5格,若太暗則將EV值加1到3.5格

本光棚不用調白平衡!特色就是"簡單"與"好用"因為使用上相當簡單

本攝影燈的燈管為特製色溫的專業LED燈.色溫在標準5500度K.所以

拍照不用調整相當麻煩的白平衡設定.(部份數位相機是不能調整白平衡)

所以你的相機不管是10萬元的單眼相機.還是1000塊錢的舊型傻瓜數位

相機都能拍出相當水準的商品照,市面上賣的攝影棚所搭配的燈泡大部份

為鎢絲燈泡數位相機的白平衡沒做好.拍出來是黃澄澄的一片或是藍藍的

或紅紅的不正確色溫影像!

白平衡是每次拍照前.每次都要做才會準 ,所以在拍照上是相當困擾的一

件事.

本攝影光棚只要插上電.打開電源!就能拍照.不用跟相機連線

看到的光線就是拍照的光線!











體積很小重量超輕僅2.6公斤,快速組裝, LED光源省電耐用不發熱,通用電壓國內外皆可用,



特色:

★內置式燈光及內壁設置的反光材料,既能充分利用光量、 又使光線非常柔和.

★採用最適合數位相機的連續光源,所見即所得.拍攝效果 直接看到.

★折合式設計,攜帶方便.

★採用頂燈雙燈板佈光,燈板使用磁鐵吸附固定.可輕鬆調整位置,內部六面反光材質,光源穩定均勻效果好

★國內外都能使用,適用電壓110V-220V

★適用於廣告公司、工廠、銷售公司及網路銷售人員的產品拍攝 本產品配件

1.攜帶型攝影光棚(含框架)X1

2.70X140cm黑色背景板x1

3.70X140cm白色背景板x1

4. 70X140cm淡黃背景板x1

5.白色柔光罩布x1

6.攜行包x1

7.110-240v通用電源變壓器x1

8. 25wLED燈板x2

收納尺寸:20x15x72cm

展開尺寸:74x74X74cm

重量:2.6公斤(不含背景板)含背景板為3.75KG

使用電壓:110V-220V全電壓

色溫:5500K標準色溫

LED燈板功率:50W(25WX2)

黑白灰三色PVC背景板各1片 拍攝靜物寬度約:62cm

亮度:封閉型亮度約等於外置型鎢絲燈亮度1000W

燈管色溫:5500K Ra>90

參考曝光值:感光度ISO400,光圈F8,快門1/125秒











































商品訊息簡述:

品牌 Fotga
類型 中型攝影棚 (50-80cm)
尺寸(cm)收納尺寸20x15x72cm
展開尺寸74x74X74cm
重量2.6公斤(不含背景板)含背景板為3.75KG
使用電壓110V-220V全電壓
色溫5500K標準色溫
LED燈板功率50W(25WX2)
亮度封閉型亮度約等於外置型鎢絲燈亮度1000W
拍攝靜物寬度約62cm


FOTGA 攜帶型攝影光棚(LED-T74)

商品網址:



工商時報【邱誌勇】

近日文化部公布「流行音樂跨界合作及商務模式產業創新案」補助名單,備受藝文人士批評。受專案補助者大多來自於大型跨國音樂公司與知名藝人,從陳綺貞、蔡健雅、S.H.E到阿密特、董事長樂團,且補助活動項目多以商業性演唱會與展覽為主,因而招致外界質疑。該補助計畫強調須以流行音樂為核心,結合其他跨界方式或技術,提升流行音樂產業競爭力。

或許不能一竿子打翻一船人,因為受補助名單中,不乏真正來自跨領域表演藝術專長的藝術家與流行音樂藝人的結合。但這樣的補助標的,或許正凸顯文化部未認清當代流行音樂在數位世代中被迫轉型的事實。換言之,當前流行音樂營收多來自「非音樂本身」的周邊活動,其中以演唱會形式成為主要獲利來源,而文化部補助標的又是原本獲利來源,當然會招致質疑。

當今政府行政機構經常將最終責任交付給所謂評審,若此補助案的核心宗旨在於「跨界」與「創新」,那麼我們必須質疑評審專家學者是否真正理解何謂「跨界」?如何跨?跨什麼?把知名歌手日常生活的用品(安全帽、馬克杯、收據等)當成「現成物」進行展示,不能稱為跨界;但是,把當代媒體劇場的技術運用到演唱會上,則可以是一個跨界的演繹。評審是否能夠清楚?量真正跨界的本質,是必須質疑的核心議題。

跨領域(interdisciplinary)指涉的是一個用來描述2個或2個以上學門(或領域)之間互動交融的形容詞。互動指涉的概念非常廣,自觀念的交流,到概念、方法論、程序、認識論、專有名詞、資料、研究教育組織的整合等皆可屬之。因此,真正的跨領域是要求實踐者必須在一個領域以上具備整合(integration)與綜合(synthesis)的能力,方能達成。

戲劇學者帕維斯(Patrice Pavis)曾從類型定義分類來看,除了區分專注於「跨藝術」、「跨媒體」與「跨文化」的藝術實踐之外,在運用理論上也包含了近代人文學科或文化研究中的方法跨界,強調實務運用與理論實踐並重。帕維斯也強調,各領域之間激盪與整合的歷史淵源,一般都推舉華格納(Richard Wagner)提出的總體藝術,強調音樂、舞蹈與戲劇等各藝術元素有機融合。

這種跨領域方式早在20世紀初的達達(Dada)與世紀中的激流派(Fluxus)開始,當時畫家、雕塑家、舞者、詩人、劇作家與音樂家,所進行的前衛實驗,皆可視為對跨界手法轉變的先驅。帕維斯進一步認為,現今須對這些新的跨領域藝術形式,建立更專門與獨特的認識論與方法論,從中開始粹取自身獨特的元素與媒介,更能幫助觀賞者領略其中的美學與藝術價值。

再從美學特質檢視跨領域創作,可分為2種─

1.「多文類」(multi-media):是指作品從既有種類中脫離既定的框架,在作品內容中使用不同的媒材及結合其類型之藝術,因而在文本中呈現複合意義,作品意義的開展方式也反映出一種多元特質。

亦即:跨領域藝術作品蘊藏了複合,甚至轉化後的新美學,其藝術內涵的體認相對需要更包容、更強烈的感受力。

2.交互主體性(inter-subjectivity):是指作品從踰越既定的美學概念,回到社會、文化、政治的脈絡,主要意義操作的原則在於藝術與其他學科,與社會領域互動而產生聚合性效應。

換言之,跨領域藝術作品的精神不再僅寄託於作品本身的藝術特質,而是藉由與其他領域開放性的互動整合,傳達或揭發某種文化脈絡上相關卻不曾被重視的啟發或省思。

依此,我們也必須回問,在補助案執行的過程中,跨領域究竟是被主管機關、評審委員當成是一個「策略性」的手段?還是真正能夠洞察在媒體科技快速發展景況之上的「必然」結果?(本文作者為臺灣科技藝術學會理事長、北京師範大學-香港浸會大學聯合國際學院文化與創意學院署理院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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